关于工伤医疗报销的相关规定
宁波奉化律师事务所
2025-05-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作伤害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医疗报销是指单位为工伤人员提供的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的全部或部分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具体规定如下:1.工伤医疗报销的范围包括药品费用、手术费用、检查费用、治疗费用、护理费用等在内的所有合理必要的医疗费用。2.工伤人员应当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否则可能影响到医疗费用的报销。如果工伤人员选择自行就医,且未经批准擅自转院或者在非合同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则相关费用可能不予报销。3.工伤医疗报销的标准和限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医疗服务价格确定。具体报销比例可以在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到详细信息。4.工伤医疗报销应在工伤发生后及时申请,并提供相关的医疗凭证和证明材料。如果存在争议,应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5.对于因工外出期间发生工伤导致的医疗费用,同样可以按照《工作伤害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报销。法律依据:第十八条工伤人员在医疗机构治疗时,不得擅自更换医疗机构、改变诊疗项目或者延长治疗期限。经医疗机构确诊、治疗后仍然残疾的,按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判定工资残疾等级,予以残疾保险金和必要的生活补助费。第二十七条工伤人员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以及康复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超过规定标准或者自行更换医疗机构、延长治疗期限的费用,工伤人员应当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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