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上做包工受伤了算工伤吗
宁波奉化律师事务所
2025-06-01
(一)若与施工单位有劳动关系,在工作时间、场所因工作受伤或符合其他工伤认定情形,及时收集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事故现场证据等材料,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若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与施工单位是承揽关系,因施工单位过错受伤,收集施工单位过错的证据,如安全设施不合格等,依据民法典要求其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工地上包工受伤认定工伤需依具体关系判断。若包工者与施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在工作时间、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或符合其他工伤认定情形,通常能认定为工伤。
2.若包工者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与施工单位是承揽关系,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不过,要是施工单位存在过错致使包工者受伤,可依据民法典要求其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3.建议包工者在承接业务时,尽量与施工单位签订明确的劳动合同,以保障自身权益。在工作过程中,注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或施工单位过错的相关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现场照片等。若发生受伤情况,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便采取合适的维权措施。✫✫✫✫✫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工地上包工受伤是否算工伤取决于包工者与施工单位的关系,存在劳动关系且符合工伤认定情形算工伤,是承揽关系通常不算工伤,但施工单位有过错时可要求其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法律解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当包工者与施工单位有劳动关系,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或在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作相关预备或收尾工作受伤等符合工伤认定情形时,可认定为工伤。然而,若包工者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和施工单位是承揽关系,就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但依据《民法典》,要是施工单位存在过错致使包工者受伤,包工者能要求其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如果在工地上包工受伤后遇到工伤认定或赔偿等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精准有效的法律建议。✫✫✫✫✫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当包工者和施工单位有劳动关系,并且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受伤,或符合如工作前后做预备或收尾工作受伤等工伤认定情形,能认定为工伤。此时可通过工伤认定程序,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以弥补因受伤带来的损失。
(2)若包工者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和施工单位是承揽关系,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但要是施工单位有过错导致包工者受伤,包工者可依据民法典要求其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
提醒:
判断劳动关系与承揽关系很关键,不同关系对应不同维权途径。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包工者与施工单位有劳动关系,在工作时间、场所因工作受伤,或满足其他工伤认定情形,如工作前后做预备或收尾工作受伤,通常算工伤。
2.包工者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和施工单位是承揽关系,一般不算工伤。若施工单位有过错致其受伤,可按民法典要求其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二)若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与施工单位是承揽关系,因施工单位过错受伤,收集施工单位过错的证据,如安全设施不合格等,依据民法典要求其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工地上包工受伤认定工伤需依具体关系判断。若包工者与施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在工作时间、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或符合其他工伤认定情形,通常能认定为工伤。
2.若包工者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与施工单位是承揽关系,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不过,要是施工单位存在过错致使包工者受伤,可依据民法典要求其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3.建议包工者在承接业务时,尽量与施工单位签订明确的劳动合同,以保障自身权益。在工作过程中,注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或施工单位过错的相关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现场照片等。若发生受伤情况,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便采取合适的维权措施。✫✫✫✫✫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工地上包工受伤是否算工伤取决于包工者与施工单位的关系,存在劳动关系且符合工伤认定情形算工伤,是承揽关系通常不算工伤,但施工单位有过错时可要求其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法律解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当包工者与施工单位有劳动关系,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或在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作相关预备或收尾工作受伤等符合工伤认定情形时,可认定为工伤。然而,若包工者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和施工单位是承揽关系,就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但依据《民法典》,要是施工单位存在过错致使包工者受伤,包工者能要求其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如果在工地上包工受伤后遇到工伤认定或赔偿等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精准有效的法律建议。✫✫✫✫✫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当包工者和施工单位有劳动关系,并且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受伤,或符合如工作前后做预备或收尾工作受伤等工伤认定情形,能认定为工伤。此时可通过工伤认定程序,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以弥补因受伤带来的损失。
(2)若包工者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和施工单位是承揽关系,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但要是施工单位有过错导致包工者受伤,包工者可依据民法典要求其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
提醒:
判断劳动关系与承揽关系很关键,不同关系对应不同维权途径。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包工者与施工单位有劳动关系,在工作时间、场所因工作受伤,或满足其他工伤认定情形,如工作前后做预备或收尾工作受伤,通常算工伤。
2.包工者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和施工单位是承揽关系,一般不算工伤。若施工单位有过错致其受伤,可按民法典要求其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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